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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指导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
卡通艺术委员会

主办

山东卫视

联合主办

闪客帝国

独家门户协办

搜狐网

独家社区协办

ChinaRen社区

无线独家合作伙伴

掌上灵通

海外支持

台湾狂龙国际出版
有限公司
台湾中华卡通制作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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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持

北京大学软件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动画学院 北京广播学院动画学院 中国电信互联星空 MTV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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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阐述:以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宏扬爱国主义精神为题材,以FLASH为主要创作工具,自行策划设计制作符合大赛主题的FLASH动画。

  主题阐述:以倡导健康上网、绿色上网为题材,以FLASH为主要创作工具,自行策划设计制作符合大赛主题的FLASH动画。

  时间:
  征集时间:2005年5月19日——2005年8月1日
  评选时间:2005年8月1日——2005年8月20日
  颁奖时间:2005年8月28日

  参赛办法:
  参赛者的年龄、地域、职业不限。
  参赛者可以个人名义或队际形式参赛。
  参赛作品应和比赛主题紧密结合,作品内容健康积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参赛者必须提供作者笔名及真实姓名,作者身份证号码,作者常用电子邮箱、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备案,每位作者可以投多件参与评选。

  作品投稿信箱:award@flashempire.net

  参赛规则:
  以FLASH为主要创作工具,作品风格不限;
  作品内容不得含有不健康信息,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作品大小不超过10M,建议采用:720*576 pix;24帧/秒,适合电视播出;
  作品提交。参赛者把参赛作品直接发送到大赛指定信箱,作品需附作品截图(尺寸:120*80 格式:jpg 大小:10K以下),和作品简介(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简要说明等);
  作品制作软件。FLASH动画制作所需软件和计算机等相关设备由参赛选手自备;
  参赛者在其参赛作品的开始画面和结束画面中都需加入本届金闪客奖的logo,请参赛选手下载后加入到作品中,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参赛作品中除了作者署名外不可出现商业性广告语和任何外部链接;
  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参赛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比赛组办者不受损失;
  在比赛期间(作品参赛月),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参赛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所造成的纠纷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比赛组办者不受损失;
  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只用于组办者评选、颁奖,组办者将遵照用户保密条款对其中所涉及的个人隐私予以保密。同时参赛者必须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可信。

  作品著作权协议:
  主办单位有权发布并使用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参赛作品获奖后,其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获奖者享有其作品的署名权。
  参赛作品涉及的使用其他音乐或素材等资料的版权问题,由参赛者负责,并提供素材的版权拥有人资料。
  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拥有参赛作品及其所有素材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创意的作品,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立即取消其参赛、获奖资格,若发生法律纠纷亦由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

  争议及未尽事宜:
  本办法颁布以前,以任何形式就本次活动发布的任何文件中的规定与本办法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2005“金闪客”网络动画年度盛典 作品提交须知